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灵武市崇兴镇养殖园区道路项目已由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以《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灵武市崇兴镇养殖园区道路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灵发改发〔2024〕5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灵武市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为争取上级资金和市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灵武市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名称、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灵武市崇兴镇养殖园区道路项目;
2.2工程地点:灵武市崇兴镇;
2.3工程概况:本项目全长共1.832千米,由2条路线组成,其中主线长1.324千米,支线长0.508千米。全线采用四级公路技术标准建设,路基宽度5.5米,路面宽度5米,路面类型为水泥混凝土路面,路面结构为20厘米水泥混凝土面层+20厘米级配沙砾底基层。全线设标志牌、道口标柱、减速带、里程碑、百米桩等。
2.4招标范围:设计图纸所设计的内容、工程量清单中所反映出来的实际工程量、技术规范和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中要求的计价不计量的工程量以及为完成以上工程所消耗的劳务、材料、机械、设备等所有附属工程量。
2.5计划工期:2024年7月30日至2024年10月27日,共计90日历天。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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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工程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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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武市崇兴镇养殖园区道路项目 |
本项目全长共1.832千米,由2条路线组成,其中主线长1.324千米,支线长0.508千米。全线采用四级公路技术标准建设,路基宽度5.5米,路面宽度5米,路面类型为水泥混凝土路面,路面结构为20厘米水泥混凝土面层+20厘米级配沙砾底基层。全线设标志牌、道口标柱、减速带、里程碑、百米桩等。 |
注:以上工程量为预计数量,仅供招标参考,确切数量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设计文件。
2.7评标办法: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双信封)
2.8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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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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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条件 |
1.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工程经验且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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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能力 |
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3年度)经财务审计完整的财务报表,并且要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2023年)年无亏损;(财务报表中利润表所列项) 注:(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2)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且均需满足以上要求。 (3)投标人如为集团公司,财务会计报表指合并财务会计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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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
1、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交工日期为准)至少成功完成过1个四级或以上等级公路项目施工业绩。并且该施工业绩是以投标人名义签署的合同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的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实力。 2、企业业绩必须是在交通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登记并审核通过的业绩,否则,其业绩将不予认可。 投标单位需保证扫描件完整并清晰可辨,如出现模糊无法辨认的情况,评委有权视其为不合格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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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誉 |
1、投标人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宁夏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部省两级互联互通管理系统”中查询结果为准); 2、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投标人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无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的情形且未处于处罚期内; 7、投标人及其、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近三年(自2019年1月1日)内无行贿犯罪行为; 8、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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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人员 |
1、项目经理:近3年(任职时段在2021年1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前,以交工日期为准)内至少担任过1个(含)以上四级或以上等级公路工程的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并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持有交通运输部门或建设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项目总工:近3年(任职时段在2021年1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前,以交工日期为准)至少担任过1个(含)以上四级或以上等级公路工程的项目总工,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持有交通运输部门或建设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3、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业绩必须是在交通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或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登记并审核通过的业绩;否则,其业绩将不予认可。 |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7月1日至 2024年7月8日(每日8:30-18:30时)报名。
五、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7月22日15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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