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条件
2024年安福县土地开发项目(第二批)(安发改核字【2024】21号),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安福县自然资源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西玉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发布招标公告如下: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建设地点:安福县金田乡东溪村。
2、 招标范围及内容:
标段一:申报建设规模24.7576公顷,整治后预计新增耕地面积24.4180公顷,主要建设内容:以改造高标准旱地为目标,开展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溉与排水、地间道路、旱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旱地输配电及其他工程建设,具体以招标人发放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标段二:申报建设规模36.1999公顷,整治后预计新增耕地面积33.4033公顷,主要建设内容:以改造高标准旱地为目标,开展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溉与排水、地间道路、旱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旱地输配电及其他工程建设,具体以招标人发放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标段三:申报建设规模35.1725公顷,整治后预计新增耕地面积33.012公顷,主要建设内容:以改造高标准旱地为目标,开展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溉与排水、地间道路、旱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旱地输配电及其他工程建设,具体以招标人发放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3、 计划工期:2024年8月5日至2024年12月3日
4、 标段划分:3个标段。
标段一:安福县金田乡东溪村大科斗土地开发项目;
标段二:安福县金田乡东溪村佬恩山土地开发项目;
标段三:安福县金田乡东溪村周比垅土地开发项目;
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及以上。
6、 招标金额:10120464.33元;其中标段一为2964790.12元;标段二为3669402.44元;标段三为3486271.77元。
7、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注:本项目采取兼投不兼中,同一投标人最多只能被确定为其中1个标段的中标人。如某投标人已获得标段一的中标人候选人资格,若其参与了标段二、标段三的投标,将不再具有标段二、标段三中标人资格,标段二、标段三将从其他投标人中确定评中标候选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有效的 A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不含 临时)注册证和有效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 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 3 个专业技术资 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 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 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有效的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为省 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外省施工企业,如省厅已经颁发有关取消“安 全员 ”岗位证书的文件,此次投标单位需提供经年检合格有效的 C 类安全生产考 核合格证书,同时需附上盖有省厅公章的关于取消“安全员 ”岗位证书的厅发文 件或官网截图,并且要提供详细查询截图及网址);以上拟投入人员必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未在其他单位任职或兼职。
(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不能为在建项目建造师。投标人拟投入建
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并在 开标现场递交原件核查,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前 6 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定。
(7)投标单位拟派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提供连续 6 个月(指开标前 6 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 6 个 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按规定到龄不需缴纳社保的退休人员担任建造 师者需提供退休的有关材料原件;该拟派建造师应严格按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 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规范公职人员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的知》(吉市管办字【2018】5 号)文件执行。
(8)根据(吉市管办字[2018]4 号)文件规定:投标单位需提供在“信用中国 ”网站的查询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参与公共资源交易的公司法人代表签名),查询 结果记录截图时间为开标截止时间前 7 天内有效,未按要求提供查询结果或经查询被“信用中国 ”网站列入失信主体的,不得参与交易活动。
(9)根据《安福县关于进一步强化源头治欠推进工程建设领域落实“吉薪即付 ”实施方案》的通知规定,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需提供工伤保险参保承诺和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10)开标现场所有已签到、已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将视同已缴纳投标保证金进入至下一环节。进入专家评审环节后,招标代理机构对所有入围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现场核实,并将核实结果报评标委员会评审。
(11)如发现投标人伪造材料、虚假承诺、恶意不缴纳保证金或以无效方式缴纳保证金等弄虚作假行为,行政主管部门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12)投标文件中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等均应为交易主体公示信息,否则无效。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资格审查办法
1、采用资格后审,不设置业绩条件。投标人少于或等于30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30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公开报价暂定得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和在赣水利建设市场行为评分(其中履约行为评价5分取消)相加后,总得分前30家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根据《关于暂停江西省水利建设项目施工和施工监理评标办法中履约行为评 价结果运用的通知》,自2023年12月15日起全省水利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取消履约行为评价结果运用。招标文件中评分标准“采用百分制”现修改为“采用95分制”,其中“履约行为评价5分 ”取消,其他评分标准内容不变。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者,请于2024年7月3日至2024年7月26日止下载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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