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1.84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1.84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1:
采购包谈判保证金金额(元): 2,18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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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的 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 单位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所属 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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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电梯维修和保养服务 |
7 |
218,400.00 |
台 |
电梯维修和保养服务,保证电梯正常运行,其余详见文件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否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磋商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特定资格条款供应商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修理)A2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复印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02日 至 2024年07月04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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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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