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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供排水中心职工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日期:2024-07-01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漳州市供排水中心职工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6.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6.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漳州市供排水中心职工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谈判公告

漳州市供排水中心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漳州市供排水中心职工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1.项目名称:漳州市供排水中心职工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FJZY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预算金额

(元)

最高限价

(元)

服务期

谈判保证金(元)

1

1-1

漳州市供排水中心职工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1项

160000

160000

12个月

0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促进残疾人就业,适用于(合同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填写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包:1

明细

描述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提供证书复印件。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谈判: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和谈判文件第五章。

   6.供应商报名期限: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7月4日(节假日除外) 每天8:00~12:00时,15:00~18:00时 (北京时间,下同)。

7.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7.1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7月4日(节假日除外) 每天8:00~12:00时,15:00~18:00时。

8.采购文件售价: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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