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延长石油榆林可可盖煤业有限公司井下通风设施采购框架协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陕西延长石油榆林可可盖煤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陕西延长石油榆林可可盖煤业有限公司井下通风设施框架协议采购,采购内容:
1.自动行车风门(高×宽=3.8m×4.0m),材质:聚氯乙烯,数量4套,每套正反双向4道风门,风门门体增加行人风门,并且行人风门能够实现闭锁功能。
2.自动行车风门(高×宽=4.0m×5.0m),材质:聚氯乙烯,数量6套,每套正反双向4道风门,风门门体增加行人风门,并且行人风门能够实现闭锁功能。
3.自动行车风门(高×宽=3.8m×5.0m),材质:聚氯乙烯,数量1套,每套正反双向4道风门,风门门体增加行人风门,并且行人风门能够实现闭锁功能。
4.行人风门(高×宽=1.8m×1.6m),材质:聚氯乙烯,数量5套,每套正反双向4道风门,行人风门能够实现闭锁功能。
共划分为一个标段,具体采购内容及技术参数详见技术规格书。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陕西延长石油榆林可可盖煤业有限公司井下通风设施采购框架协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为具备承担招标项目能力的依法注册成立的境内法人或其他组织。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分支机构投标的,提供有效的分支机构营业执照,以及有效的总公司营业执照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2、提供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证明材料。
3、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如税务机关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或近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税务机关官方网站一般纳税人查询记录截图等有效证明材料。
4、投标人需为风门的制造商。提供聚氯乙烯风门板材制造商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风门控制系统中电控装置所含设备有效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防爆合格证。
5、提供所投产品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一份煤矿风门供货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及与合同对应的至少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开票日期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30日前)。
6、不得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不得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不得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执行人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提供以上三个网站四项内容查询结果截图)。
7、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或陕西延长石油榆林可可盖煤业有限公司失信交易商名单且在限制期限内的供应商投标、且不接受在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中心(陕西德源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组织的招投标活动中被评委会认定存在围串标情形的且在限制期限内的供应商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及代理商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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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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