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四川石化有限责任公司储运部480火车装卸车单元服务已由中国石油四川石化有限责任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四川石化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四川石化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中国石油四川石化有限责任公司储运部480火车装卸车单元服务。
2.2 项目背景概况:中石油四川石化有限责任公司储运部480火车装卸车单元服务项目,内容包括480单元液体产品的火车装卸车现场操作,预估年装卸量约120-300万吨,但根据生产运行条件随时调整装卸量。
2.3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储运部480液体产品火车装卸车操作业务外包。业务范围包括480单元液体产品火车液体产品装卸,年装卸量约120-300万吨,包含但不限于航煤、苯、对二甲苯、邻二甲苯、乙二醇、正丁醇、辛醇、石脑油、甲苯、甲醇、己烷等产品的装卸车业务;火车装卸车现场操作工作。
招标范围除上述列明的内容,还包含为满足招标方要求的或合同隐含要求的相关工作,以及合同虽未提及但为480单元火车装卸车操作服务项目稳定、安全和有效运行所需的所有工作。
服务内容:
1)负责招标方液体产品铁路装卸车操作;
2)负责招标方液体产品装卸车的计量工作;
3)负责栈桥内的所有装卸车设备正确操作及交接班巡检工作;
4)负责进入装卸车区域内第一道阀门前法兰为界的所有工艺管线的操作,按照招标方送料制原则送出物料至罐区第一道法兰工艺管线的操作;
5)负责所有设备、设施日常操作过程中的巡检;
6)负责480装卸车站区域内的现场卫生的清理;
7)装卸车单据维护确认;
8)现场车辆信息确认;
9)专用油及其苯类等产品或是原料取样的配合;
10)负责招标方安排的临时性工作。
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和分析招标人对本服务项目的实际需求,合理制定详细规划,配备相应的人力,并为员工配备劳动保护用品,结合上述情况制定商务报价。
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
2.4 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634.6万元/年(含6%增值税),三年最高限价1903.8万元(含6%增值税),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将予以否决。
报价方式:本次招标采用固定总价的方式报价(三年固定总价),含6%增值税。按照本项目岗位人员配置要求据实报价。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相关税费、员工薪酬、保险、清洁用具、HSE费用、劳保用品,办公用品、交通费、福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费用、整章建制、培训、工服及劳保费、加班费、管理费(利润)等以及服务中发生的各类日常消耗材料费(含等)其它所有费用,以上费用均为含税价。
2.5 服务地点:……
2.6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2.7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8 定标原则:
1)评标委员会根据综合得分对各投标人进行排名,综合得分相同的,价格得分高者排名优先;价格得分相同的,技术得分高者排名优先,若价格得分和技术得分均相同的,依照商务、服务及其他评价内容的分项得分优先次序类推。
2)评标委员会算出综合得分并按由高到低排序,推荐1~3名为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一般情况下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招标方将综合考虑资质、履约能力、业绩、安全、成本等因素后向最宜于授标的投标方授标。招标方不承诺最低价投标方中标,也不具有对不中标人解释之义务。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方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3)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所有投标:
(1)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2)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3家,且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定投标缺乏竞争性的。
4)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
(1)该投标人的评标价格超过全体有效投标人的评标价格平均值40%(不含)以上的;
(2)该投标人的技术得分低于全体有效投标人的技术得分平均值30%(不含)以上的。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中间商、代理商,不允许分包、转包。
*2.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3.相关承诺:
(1)安全环保健康要求:投标人近三年未发生一般A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严重环境事件、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无违法违规事项,没有发生因未履行合同、服务质量问题等原因导致被起诉而产生法律纠纷。需提供承诺书,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2)为保证服务项目人员稳定,投标人应承诺对服务该项目的原从业人员优先录用。需提供承诺书,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3)投标人须承诺最低服务人数不低于48人,包括项目负责人、管理人员(工艺员、设备员、安全员)和操作人员,其中项目负责人和管理人员需具备3年以上同类项目工作经验。投标人中标后所有操作人员必须具备高中及以上学历或化工类职高、中专职业教育水平。需提供承诺书,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4)本次招标项目是装置正常开工生产项目,投标人应承诺中标后,在签订项目合同后的30个工作日内与项目原服务单位完成工作交接,并开始正常工作。如因投标人无法完成工作交接,对招标人装置生产造成影响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需提供承诺书,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4.财务要求: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资格,投标人需提供2022年或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
*5.业绩要求:投标人在石油石化类似企业应具有良好的服务业绩,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从事火车液体危险化学品装卸车服务外包业绩(需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对应发票以及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查验截图(查验时间需要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6.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请于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7月8日23:59:59(北京时间,下同)内完成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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