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庆油田分公司天然气评价项目部宁榆天然气评价项目组2024年产建井场林业可行性报告编制服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庆油田分公司天然气评价项目部宁榆天然气评价项目组2024年产建井场林业可行性报告编制服务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长庆油田分公司天然气评价项目部宁榆天然气评价项目组,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根据《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2号)的规定,用地单位申请占用征用林地或者临时占用林地,应当提供有资质的设计单位作出的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为保证项目组2024年宁夏、榆林区域境内项目建设用地使用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并且顺利实施项目用地审查审批工作,现项目组对2024年宁夏、榆林区域项目建设用地林业可行性报告编制技术服务进行选商。
2.2招标范围:长庆油田分公司天然气评价项目部宁榆天然气评价项目组2024年产建井场林业可行性报告编制服务,项目计划约51个井场,建设项目位于长庆油田分公司天然气评价项目部宁榆天然气评价项目组区域内,现场地理环境、交通条件等较复杂,与当地政府和居民的支持程度关系密切。
计划投资费用共计146.5万元(不含增值税),资金来源于2024年天然气评价项目投资计划。本项目划分二个标段,每个标段需要一名服务商。各标段具体工作量依据产能地质部暑进行确定。本次提供工作量为初步设计工作量,因油田滚动开发,地质部署发生变化时工作量相应变化,具体结算金额以实际验收工作量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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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服务区域 |
预计井场 |
需求服务单位数量 |
预计投资(万元,不含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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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标段 |
宁夏区域 |
19 |
1 |
6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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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标段 |
榆林区域 |
32 |
1 |
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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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4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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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服务地点:宁夏、榆林地区。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4年12月31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它组织,需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投标人须是《长庆油田油气建设用地编制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技术服务》或《长庆油田油气建设用地编制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技术服务(第三标段)(二次)》集中招标入围服务商,对应区块入围服务商只能投本次招标对应区块的标段,否则否决其投标。入围服务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30日)至少有一项林业可行性报告方案编制类技术服务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对应结算发票扫描件,发票提供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index.html查询结果截图)。
3.4人员要求:人员配置不少于4人,且为企业自有员工(非退休人员),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咨询人员3人,人员互相不得兼任。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2024年任意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证明(须包含基本养老保险)。
3.5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状况表(包括正文部分、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附注,审计报告必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成立日期晚于2023年1月1日的,从成立年开始提供。
3.6 信誉要求: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列入经营异常或(黑名单)已经移出的不计算在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均无行贿犯罪。
4. 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4年07月02日至2024年07月08日在线报名。
4.2招标文件每套(共1包)售价为200元人民币(按标段缴纳),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5.投标文件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07 月17日 09 时 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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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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