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先进智造产业园一期配套道路(金福路延伸段)建设项目桥梁检测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5.384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5.384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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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采购包最高限价 |
谈判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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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桥梁检测服务采购项目 |
1项 |
153840元 |
3000 元 |
简要服务要求:由专职桥梁养护工程技术人员或实践经验丰富的桥梁工程技术人员负责,并应对桥梁制定相应的定期检测计划和实施方案。其他要求见谈判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资质要求:响应供应商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①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须包含:地基基础工程检测及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及钢结构工程检测);②计量认证资质:响应供应商须具有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规定的由省级或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资质(检验检测的能力范围须包含桥梁检测相关参数)。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注:若响应供应商为省外检测机构:省外检测机构必须按照《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暂行办法》的规定取得《省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备案证书》(闽建建[2006]59号文)。】
(二)针对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要求的特别说明(采购文件其他地方要求与本条款要求不一致的,以本条款要求为准):响应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 (详见响应文件格式),若按附件内容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证明材料。注:(1)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响应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2)响应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响应供应商可刪减承诺事项,如刪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7月4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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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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