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概况
满足黑河综合业务接入点孙吴汇聚区架构机房整治动力配套项目的建设需要,购置汽油发电机3台及自动排风系统1套。
1.2 采购内容
物资名称及采购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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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不含税预算: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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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汽油发电机 |
13.5kW(三相) |
台 |
3 |
54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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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发电机房自动送排风系统 |
交钥匙工程(含施工) |
套 |
1 |
15000.00 |
1.3 预算额度(不含税):6.90万元。
1.4 到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5天到货。
1.5 保修期限要求:12个月。
1.6 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应答人不含税报价超过6.21万元(不含税),其应答将被否决。
2. 应答人资格要求
2.1 应答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采购人和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
2.2 应答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或证明材料;
2.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4 被列入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或黑龙江省联通公司负面清单禁入期的应答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应答。
2.5主要否决应答条款(不可偏离项):
2.5.1、满足应答须知及比选编制格式要求,必须具有应答承诺函,应答文件(含报价文件)必须具有有效的签名或盖章;
2.5.2、应答人承诺遵守《中国联通黑龙江省分公司供应商管理实施细则 》、《中国联通黑龙江省分公司供应商合规经营承诺》。
2.5.3、应答人提供的产品或服务满足技术规范书要求;
2.5.4、本项目设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6.21万元(不含税)。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2.5.5、应答报价包含相关费用(相关费用不单列)。相关费用(根据项目情况调整):运输费(到达订单所在地)、保险费、售后服务等。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4.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7月02日09时00分至2024年07月0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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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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