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分行律师事务所入围项目
二、项目简介:
本项目采购模式为品目采购,入围方式为资格入围,与入围供应商签订入围框架合同。本项目服务范围为漳州分行本级各部室、辖属分支机构,具体采购内容详见表1。
表1: 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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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采购内容 |
拟中标供应商数量 |
使用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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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漳州分行律师事务所入围 |
入围家数不超过11家 |
漳州分行本级各部室及辖属分支机构 |
三、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质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是律师事务所分所的,须提供总所针对本项目的授权)。
(二)截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投标人或其所投产品/服务未被列入《中国农业银行集中采购禁入名录》。
(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代表人未被列入《中国农业银行集中采购禁入人员名单》。
(五)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采购人高管人员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六)禁止存在下列关联关系情形的投标人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1.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2.一方直接持有另一方股权,比例超过20%;
3.同时被第三方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直接持有股权,比例超过20%(国家控股的投标人除外);
4.单位负责人、董事、监事等主要人员之一为同一人(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的“主要人员信息”名单为准)。
(七)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须提供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证书(副本)复印件,复印件须体现批准日期、有效期内律师事务所(分所)年度检查考核记录的关键页信息)。
(八)投标人涉嫌向招标人有关部门或人员行贿,或输送其他不正当利益的,不得参与本项目(包件)投标。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领取:
(一)时间:2024年07月02日至2024年07月06日。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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