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招标内容:南京卷烟厂卷包线目前共配备小包外观质量检测设备6台、光子缺包检测设备6台、封箱机条包外观质量检测设备15台、箱装缺条检测设备9台、箱缺条称重检测设备1台、箱外观检测设备1台,本项目所采购内容为以上所述设备的维保工作。
3.服务期:两年
4.最高投标限价:
| 品目序号 | 维保设备名称 | 服务期 | 单位 | 数量 | 单价最高投标限价(含税,单位:元/台·月) |
| 1 | 小包外观质量检测设备 | 2年(24个月) | 台 | 6 | 1096 |
| 2 | 光子缺包检测设备 | 台 | 6 | 1843 | |
| 3 | 封箱机条包外观质量检测设备 | 台 | 15 | 1413 | |
| 4 | 箱装缺条检测设备 | 台 | 9 | 1313 | |
| 5 | 箱缺条称重检测设备 | 台 | 1 | 1333 | |
| 6 | 箱外观检测设备 | 台 | 1 | 1293 | |
| 总价最高投标限价(含税,单位:元) | 1278528 | ||||
二、合格的投标人:
本次招标的合格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列资格要求:
1.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合法身份的文件)。
2.投标人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查询结果为准。评标时发现不满足前述规定,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名录的投标人,提供“在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承诺书,承诺书上加盖投标人公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请于2024年7月1日9时至2024年7月10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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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pei@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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