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区域数据中心机房改造EPC总承包项目,招标人为上海兖矿能源发展有限公司,项目业主为上海兖矿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区域数据中心建设项目设计、施工及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区域数据中心机房改造EPC总承包项目
工程概况:本项目利用上海市青浦区明珠路303号上海虹桥兖矿郁锦香酒店一层进行改造建设,改造区域建筑面积约156m2。按照B级数据中心标准建设上海区域数据中心以及对应的网络、安全、灾备和运维平台等IT基础设施设备,计划设置5kW机柜约25台。项目本次考虑数据机房的建筑装饰、结构加固、消防(包含电气消防、事故排风、喷淋、气体灭火系统)、给排水、电照配置,机柜的供电、空调、弱电配置等,不含IT设备。按国家现行规范《数据中心设计规范》(GB50174-2017)中的B级机房要求进行设计规划,机房建设在满足计算机设备空间、制冷、电力要求的基础上充分体现机房的实用性、先进性、智能性、安全可靠性、灵活性、可扩展性和绿色节能环保等方面。
招标范围:
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区域数据中心建设EPC项目需完成所有设计工作(包括鉴定、施工图设计等);材料设备采购;施工与安装;配合业主完成项目建设所有必要的其他工作,如报建等手续办理,项目验收等。
工期要求:
2024年10月底投用。
质量标准:
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现行设计规范,并满足招标文件相关资料的各项指标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相关质量合格标准要求并满足招标文件相关资料的各项指标要求,质量合格。
材料、设备质量标准:合格,符合现行的国家、行业质量标准。
满足技术规格书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采购能力。
3.2投标人应同时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本项目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注册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需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和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以上人员均为本单位正式在职人员(须提供近三个月社保证明文件)且均不得互相兼任。
3.4信誉要求:投标人提供自2021年1月1日至开标日止的投标人社会信誉自查承诺(盖公司公章);投标人投标信息填报时需提供当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本单位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截图;投标人近三年内无围标、串标、骗标等不良行为记录,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财务状况及信誉良好,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无因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等失信行为被列入“黑名单”限制投标的情况。未被山东能源列入企业信用异常名录禁止交易类。
3.5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数量不超过两家,其中联合体协议书中必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由施工单位承担,联合体双方均应为独立法人资格。
3.7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投标文件所提供的有关资料必须准确无误,且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提供的资质、证照类资料须为原件彩色扫描件(如提供复印件或非彩色原件扫描件,投标将会被否决)。协议签订前,招标人有权对投标资料的原件进行审查,如有不符,招标人有权否决其中标资格。
4.业绩
投标人需提供近5年(2019年1月1日)以来至少具有1项合同额1千万元以上的改造工程总承包或类似EPC业绩,且在安装调试运行中均未发现质量问题。其业绩证明材料为工程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原件扫描件。
备注:工程合同证明材料要包含合同封皮、工程内容、合同签订页等。投标人必须保证所提供的工程合同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的真实性,如发现或被投诉提供虚假业绩证明的,一旦查实,取消中标资格并承担相应损失。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7月1日起至2024年7月6日时止(北京时间,下同)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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