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上海市普陀区教育事业服务中心部分新建大修校厨房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采购与招标网权威发布
首页 > 招标信息 > 上海市普陀区教育事业服务中心部分新建大修校厨房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上海市普陀区教育事业服务中心部分新建大修校厨房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4-07-01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部分新建大修校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3.********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3.********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要求本项目为部分新建大修校厨房设备采购一批,包括设备的供货、运输、保险、卸货、安装到位、调试、验收合格及保修等。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磋商文件相应规定为准。(具体详见招标需求)交付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合同履行期限:30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包括但不仅限于:设备的供货、运输、配送、保险、安装到位、调试、验收合格等工作,达到验收标准。若发生交付日期延误,应承担相应延误责任。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推行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未被“信用中国”、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截图(截图中需包含截取日期,截取日期须在报名日期内)、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图(截图中需包含截取日期,截取日期须在报名日期内)。3、其他资质要求: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未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和专业的技术能力;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4)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36条关联方披露》规定,投标单位之间构成关联方关系的,则前述投标单位只能确定一家单位参加投标,否则,一经查实,前述构成关联方关系的投标单位中标无效。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sy@zbytb.com

请注册或升级为及以上会员,查看招投标方式
来源:项目来源
会员登录

商务vip 6800/年 更多优惠

客服电话:010-88938205

  • 发布公告:发布专线--135 2255 3979
  • 找回密码:找回专线--135 2255 6159
联系客服

客服电话:15801679990

招投标项目咨询:微信扫码,咨询陈思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