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310
项目名称:2024年出租车计价器等计量器具强制检定
预算编号:0024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3600000元(国库资金:3600000元;自筹资金:0元)
最高限价(元):无
采购需求:
包名称:2024年出租车计价器等计量器具强制检定
数量:36
预算金额(元):3600000.00
简要规则描述:对出租车计价器、燃油加油机、LPG加气机、眼压计、雷达测速仪、声级计、听力计、焦度计、验光仪、验光镜片箱、谷物水分测定仪、医用活度计、放射治疗用电离室剂量计等13类计量器具实施强制检定。
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应的声明函方能享受政策优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符合《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第102号令)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关于承接政府购买服务主体的规定;
(2)本项目响应开启(解密)日前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包括中央和地方财政部门作出的处罚,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以采购采购代理机构于响应开启(解密)当日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记录为准);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投标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由法人出具的授权其分支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全部民事责任的书面授权。法人与其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02日至2024年07月09日,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7月15日13:3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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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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