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天翼物联感知云系统研发投入专项审计服务项目询价变更公告 - 采购与招标网权威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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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翼物联感知云系统研发投入专项审计服务项目询价变更公告
日期:2024-07-01 收藏项目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1)项目预算金额:56,603.77元人民币(不含增值税);

(2)★服务地点:广东省广州市;

(3)★服务期:自合同签字盖章之日6个月。

……

1.2采购内容及标段划分情况

(1)采购内容:提供物联感知云系统V1.0的研发投入专项审计服务,包括提供物联感知云系统V1.0研发专项审计报告。

(2)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3★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为56,603.77元人民币(不含增值税),供应商应答价款(不含增值税)报价高于最高限价或采购小组按询价文件的要求对报价进行修正后的修正价格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资格条件: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应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业绩要求:供应商具备近3年(自2021年6月1日至询价公告发布之日)全国范围内同类项目经验,同类项目是指专项审计类项目,业绩合同累计金额达到6万元或以上(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页,合同清单)或相关订单、票据、其他证明材料等;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有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至少一份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无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供应商业绩,不予认可。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选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1.3项目团队要求:

(1)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注册会计师)2名,均须具备注册会计师证书,具备1年或以上同类项目经验,其中至少1名项目经理需现场驻点。

(2)请提供相关的人员列表(列表须注明同类项目经验年限)、社保证明材料(须提供社保证明复印件(由税务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2023年12月01日以后缴纳的任一时间段的社保证明,且体现参保人为参选人))及注册会计师证复印件。

备注:如法人参选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参选人或参选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选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参选人或其法人。

2.1.4供应商须具备财政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

2.2.1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07月05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07月05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07月05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采购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应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2.2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控股股东为同一自然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供应商提交应答文件时必须提供《供应商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没有提供该表的,其应答文件一律无效。

2.3 联合体应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4 供应商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询价文件获取

3.1 询价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7月02日00时00分至2024年07月02日24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3.2 (请登录)

4.  应答文件的递交

4.1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应答截止时间):2024年07月05日15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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