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华电六安电厂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二批次液氨采购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安徽华电六安电厂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项目资本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安徽省六安市。
2.2项目规模:2×660MW。
2.3招标工期:2024年
2.4招标范围:液氨700吨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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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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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DTDZ061/16-CL-01901 |
2024年度第二批次液氨采购 |
2024年度第二批次液氨采购 |
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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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2024年度第二批次液氨采购】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应具有2项国内3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的液氨供货业绩,并且每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需提供合同影印件(含首页、能反映供货材料的供货清单、签字盖章页),时间以签约时间为准);
8.投标人若为生产商,必须具有液氨的《全国工业品生产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必须包含液氨或氨;投标人若为经销商,必须具有液氨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必须包含液氨或氨;
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0.本项目允许代理商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06-28 12:55到2024-07-04 17:00。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2024-07-19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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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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