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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烟草公司金平分公司2024年综合业务用房外墙安全隐患整改修理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6-28 收藏项目

 

招标编号:HCZ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红河州烟草公司金平分公司2024年综合业务用房外墙安全隐患整改修理项目已由云南省烟草公司红河州公司(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名称或单位名称)以红烟企管〔2024〕1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红河州烟草公司金平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招标人为红河州烟草公司金平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建设地点:云南省红河州金平县金沙社区广街49号。

2.2 计划工期: 90 日历天。

2.3 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设计文件及发包人要求,满足现行最新国家规范及验收标准,执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标准》(GB50300-201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云南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规程》(DBJ53/T-23-2014),一次性验收合格。

2.4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招标范围及招标规模

3.1招标范围:包括(1)拆除综合业务用房外墙面瓷砖460㎡,立面砂浆找平并重新刷天然仿石漆540㎡,拆除外窗加防盗网并重新安装金属窗390㎡,拆除原有彩钢板屋面瓦并重新安装300㎡等;(2)拆除玻璃幕墙120㎡,安装带骨架幕墙120㎡,墙面装饰板5㎡;(3)屋面防水翻新,拆除原屋面防水层及保护层并重做屋面卷材防水200㎡;(4)电气改造,更换方向标志灯12套、楼层标志灯6套、疏散出口标志灯6套、自带电源疏散照明灯18套、LED吸顶灯12套、应急照明集中电源1台等;具体范围及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3.2招标规模:本项目预算费用为人民币135.14万元,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113.889144万元。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4.2投标人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

4.3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提供承诺函扫描件。

4.4项目负责人资格: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另同时满足:(1)须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须提供近6个月在本单位或其分公司参保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开具时间应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当日及之后);(2)目前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管理人员;(3)如若中标,在今后的施工过程中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更换,必须常驻施工现场;项目负责人即为项目经理,下同。提供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社会保险参保证明扫描件及相关承诺书。

4.5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同时须提供近6个月在本单位或其分公司参保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开具时间应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当日及之后);并且承诺项目在建期间,不得担任其他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提供职称证书、社会保险参保证明扫描件及承诺书;

4.6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2021年至2023年的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三年的企业则提供自成立至2023年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2023年以后成立的企业提供自企业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4.7企业业绩: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个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70万元的建筑工程类施工业绩,应提供合同协议书及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扫描件,且证明材料需体现合同签订时间、合同金额、建设内容等,若无法体现或未能完整体现上述内容的,需提供业主开具的用户证明函扫描件来补充证明。

4.8项目负责人业绩: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身份完成过1个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70万元的建筑工程类施工业绩,应提供合同协议书及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扫描件,且证明材料需体现合同签订时间、合同金额、项目负责人姓名、建设内容等,若无法体现或未能完整体现上述内容的,需提供业主开具的用户证明函扫描件来补充证明。

4.9人员配备要求:详见《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人员须具有有效的从业资格证书;提供有效的岗位证书(资格证书)、身份证扫描件)。

4.10其他要求:

(1)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6月1日至今)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阶段;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提供相关承诺。

(2)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6月1日至今)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及“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已被移出的除外),由招标代理机构查询后提供给评标委员会评审。

(3)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由招标代理机构查询后提供给评标委员会评审。

(4)投标人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处罚期限满除外),由招标代理机构查询后提供给评标委员会评审。

(5)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2021年6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结果为准,由招标代理机构查询后提供给评标委员会评审。

(6)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由招标代理机构查询后提供给评标委员会评审。

(7)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烟草总公司、中国烟草总公司云南省公司及云南省烟草公司红河州公司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以其下发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名录为准),由招标代理机构根据招标人提供的不良行为记录名单进行核实并将核实情况提供给评标委员会评审。

(9)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十九条整治措施的通知》(云建质[2023]1号)对在云南省内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不得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合格后,应当逐级向属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核,经省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准通过后,方可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提供承诺书。

4.11投标人必须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提供资料中被查出有虚假证明材料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中标的,其中标无效;提供承诺书。

4.12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承诺书。

4.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通过云采招阳电子招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云采招阳)进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有意参加并符合条件的投标人,需于2024年7月1日09时00分至2024年7月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前获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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