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工程项目概况
徐州市刘集船闸位于邳州市八路镇刘集村境内,坐落在房亭河与徐洪河的交汇处。北依徐连高速,距邳州市区15公里,东临250省道,地理位置十分优越,是沟通徐洪河和苏北运河航运的枢纽工程。
目前刘集船闸供配电、广播、线缆等均存在不同程度的老化现象,同时缺失电力设施的远程监测功能,这些都给日常管理带来了不便,也对系统运行的可靠性带来了隐患。在刘集船闸通航量日益增加的今天,以上情况均不同程度的对刘集船闸正常运营带来了不利的影响,更无法为将来绿色船闸、智慧船闸的发展建设提供支撑。
2.2招标范围及内容
本次监理招标设一个标段,即LJCZ-GPDJL标段,招标范围为徐洪河刘集船闸供配电系统改造工程的船闸机电改造、智能配电及智慧能效管控系统、江苏省船闸养护管理平台视频监控系统升级及智能配电展示等工作(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与相关临时工程以及为完成上述工程所必须的其它工程的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环保、费用、进度、合同监理及其他事项管理等监理工作。
2.3监理服务期
监理服务期:16个月。其中:施工监理服务期4个月,缺陷责任期12个月。
3.投标人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监理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企业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水运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3.1.2业绩要求:
2019年1月1日至今(以投标报表交/竣工日期为准),投标人至少完成过一个船闸机电工程(或业绩中包含机电工程的船闸工程)的施工监理项目。
3.1.3信誉要求:
(1)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最近一次(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为准)的信用等级评价(监理类)为C级及以上级别,投标人的信用等级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最新公布的为准;
(2)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4总监理工程师要求:
(1)总监理工程师应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持证专业为港口工程或航道工程)或交通运输工程(水运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具有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2)2019年1月1日至今(以投标报表交/竣工日期为准),担任过船闸机电工程(或业绩中包含机电工程的船闸工程)的施工监理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含副职)。
(3)无其他在建项目。
无其他在建项目按下列原则认定(下述主要人员指总监理工程师):
①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已在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任职,包括在已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定合约的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的,应当视为有在岗项目;
②未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拟投入本项目中的主要人员在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③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虽然项目尚未交工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标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a.工程已经完工,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主要人员基本完成职责,非投标人原因尚未进行交工验收的;
b.工程中标后半年内非中标人原因无法开工或停工半年以上无法复工等情况。
(4)拟投入总监理工程师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人员缴费明细或其他能够证明上述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社保缴费时间段应为递交当月的前一个月开始往前连续3个月或以上(不含递交当月的前一个月)。如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补充通知》(建办市函〔2019〕92)规定的不认定为“挂证”6 种情形、疫情期间免征等特殊情况,应提供符合上述特殊情况和其他能够证明其上述人员为本单位自有人员的有效证明材料。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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