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店影视产业园智能化综合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浙江横店影视剧组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横店影视产业园智能化综合提升工程,本项目中标后分为三个合同签订。
合同一:产业园二期东区11-13号摄影棚项目智能化工程,合同金额占本项目中标价的10%。
合同二:横店影视产业园三期建设摄影棚项目智能化工程,合同金额占本项目中标价的60%。
合同三:产业园建设北区和西区摄影棚项目智能化工程,合同金额占本项目中标价的30%。
2.2招标范围:
一标段:影视产业园东区11-13#棚智能化项目(详技术变更联系单2022-675及附件,其中室外管线已实施,不在本次招标范围)。
二标段:影视产业园中区19-22#棚BA智控系统及23#棚制冷机房的BA智控系统;制冷机房冷冻泵等变频控制柜及电缆;15-18#智能化工程;19-22#雨淋阀组手动控制箱等施工内容(详2023-898技术变更联系单及附件)。
三标段: 1-5#棚弱电系统主机设置于3#弱电机房,需增加相关终端设备,具体详联系单附件。
2.3建设地点:浙江横店影视产业园。
2.4工期要求:总工期90个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5工程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标准及清单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并具备电子与智能化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对拟派项目班子的要求:①项目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机电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持有安全生产任职资格B类证,为未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或企业技术负责人职务的本单位职工;②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机电专业的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③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等须持有专业的上岗证书;安全员还须持有安全生产任职资格C类证;④养老保险缴费证明(以本单位缴纳的最近连续三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为准)。
3.3近三年内有完成相关类似工程100万元以上的项目业绩。(必须提供施工合同和验收报告或结算审核报告书原件)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4年6月28日起下载资料。
5.投标文件递交
5.1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11日13:30……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pei@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