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序号:庆水公招[2024] 号
一、招标条件
庆元县水利局 的庆元县溪沿水库及引水工程 已列入《庆元水网建设规划》。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财政拨款,现决定对该工程的前期咨询及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前期咨询及勘察设计单位。
二、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庆元县境内
(2)建设内容及规模:庆元县溪沿水库及引水工程位于浙江省丽水市庆元县境内。坝址位于南阳溪上,地属贤良镇溪沿村,距庆元县城约20km,坝址流域面积18.26km²,多年平均径流量2433万m³,坝顶高程777m,最大坝高97m,水库总库容1100万m³;水库正常蓄水位766m,对应库容955万m³,死水位724m,死库容110万m³,兴利库容845万m³,年供水量1200万m³。工程任务以供水为主,兼顾防洪、灌溉、发电及改善河道水环境等综合利用。工程等别为Ⅲ等,为中型水库,总投资约10亿元,建安投资6.85亿元。
三、招标范围及内容
工程地质勘探、工程测量、项目建议书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初步设计(含投资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变更设计)及审批所需的专题(规模论证及正常蓄水位选择专题、水资源论证专题、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移民安置规划专题),并协助发包人获得上级主管部门对各阶段设计文件的审批等及其他咨询服务。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要求(同时具备以下二项资质要求):
①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岩土工程和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
(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工结构)且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拟派项目负责人由牵头人单位派遣;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01月01日以来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4)根据《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通知》(水建设﹝2019﹞306号)规定,对列入“黑名单”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联合体投标的,含联合体各方),在公开期限内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各成员单位的权利义务等事项;
②联合体成员总数(含牵头人)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需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联合体各方需具备与所承担工作内容相适应的资质;
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组建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合同段投标;
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组建联合体投标除外)。
五、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公示时间:2024年6月28日至2024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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