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淮安市妇幼保健院耳鼻喉科摄像系统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2.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淮安市妇幼保健院耳鼻喉科摄像系统采购项目(二次)(详细内容见本磋商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所投设备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2、供应商若为设备制造商,须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3、供应商若为设备代理商,须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28日 至 2024年07月04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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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pei@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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