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采购项目ZTHHJW2024-224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信号设备采购项目采购人为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信号设备采购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信号设备采购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包件1、2:1.报价人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2.报价人须取得国家铁路局颁发的调度集中(CTC)设备软件和系统集成设备《铁路运输基础设备生产企业许可证》。3.须提供近三年本项目同类产品在铁路企业的供货业绩(中标通知书或订货合同)。
包件3:1.报价人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为经营范围包含采购物资的制造商,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2.报价人须取得国家铁路局颁发的车站计算机联锁设备、车站列控中心设备软件和系统集成设备《铁路运输基础设备生产企业许可证》。3.须提供近三年本项目同类产品在铁路企业的供货业绩(中标通知书或订货合同)。
包件4:1.报价人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2.报价人应提供CMA或CNAS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3.报价产品须具有近三年铁路同类产品供货业绩及安全运行证明。
包件5:1.报价人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为经营范围包含采购物资的制造商,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2.报价人须取得国家铁路局颁发的车站计算机联锁设备、车站列控中心设备软件和系统集成设备《铁路运输基础设备生产企业许可证》。3.须提供近三年本项目同类产品在铁路企业的供货业绩(中标通知书或订货合同)。
包件6:1.报价人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所用材料和产品均应符合相应标准。
本次采购不接受代理商报价。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4年6月29日 08:00至2024年7月4日 17:00(北京时间)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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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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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zhangpei@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