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2024年南方电网大数据服务有限公司第一批智能安防产品委托生产及配套服务框架招标(二次招标),招标人为南方电网大数据服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述:根据南方电网大数据服务有限公司智能安防产品推广计划,特开展本次智能安防产品委托生产及配套服务框架招标工作。
2.2招标范围:1.采购范围:本次框架招标包含1个标的:智能安防产品委托生产及配套服务;
2.工期/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3.报价方式:固定金额报单价。(价格分计算时,供应商评标价按经权重后的单价合计参与计算。)
注: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本项目最高限价金额(若无最高限价则按标包金额);同时为避免恶意竞争,不得低于成本价报价,规定报价低于最高限价金额85%的必须附详细的成本分析报告(成本分析报告需充分说明单价和费用的组成、降低成本的合理措施及在其他项目中应用过的经验,未提供成本分析报告视为原则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4.结算方式:按实结算(结算时依据实际供货量和中标单价,按照合同结算条款进行结算)。
2.3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南网五省区。
2.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5招标分类:框架(框架招标有效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6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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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的 |
概算金额(万元) |
最大中标数量 |
标包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金额(万元) |
最高限价(万元) |
服务期/工期 |
招标文件收取费用(元) |
投标保证金(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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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智能安防产品委托生产及配套服务 |
842 |
/ |
1 |
智能安防产品委托生产及配套服务 |
842 |
/ |
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
备注:
1.除不受限制的特殊包外,一个投标人在一个标的中最多只能中不超过最大中标包数的标包。
2.预计采购金额为采购需求预测数据,仅作为招标预估规模供投标人参考,并不代表招标人对采购量的承诺,最终以实际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具体委托量为准。该标包可能出现协议期内无实际需求的情况,若未产生需求订单则不支付任何费用。请在知悉并接受相关条件的情况下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协议期内
(1)供应商实际采购量达到需求预测量上限(120%,下同)时,即终止该供应商的框架协议。
4.协议期届满时
(1)供应商实际采购量在需求预测量上下限之间的,按期终止框架协议。
(2)供应商实际采购量未达到需求预测量下限的(80%,下同),应延长该供应商的协议有效期限,延长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一年。在延长期内,该框架协议的实际采购量达到下限时立即终止框架协议。延长期满仍未达到下限,自动终止框架协议。
(3)需延长框架有效期的,所有需求单位继续执行框架协议,直到供应商实际采购量达到需求预测量下限或延长期结束。
2.7标的物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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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的物描述 |
适用标的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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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根据南方电网大数据服务有限公司智能安防产品推广计划,特开展本次智能安防产品委托生产及配套服务框架招标工作。 |
智能安防产品委托生产及配套服务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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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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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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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非法人组织,提供主体资格合法存续的证明文件;分支机构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授权,授权应加盖委托人公章且委托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不接受自然人参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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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2021-2023年报告。如2023年报告未发布,则提供相关原因声明及2020-2022年报告;成立时间不足的按实际成立时间提供),审计意见非“否定意见”或非“无法表示意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事业单位应提供2021-2023年经批准的财务报表,如2023年报表未发布,则提供相关原因声明及2020-2022年报表;成立时间不足的按实际成立时间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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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失信记录,没有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应提供上述两个网站的相应截图;没有被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列入供应商处罚黑名单或供应商处罚预警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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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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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
3.2专用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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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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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内容 |
关联标的/标包/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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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投标人应为制造商(提供制造商承诺函),应具备自行生产、供应所投标的物必需的场所、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售后服务能力和员工队伍;且中标后不得以任何形式将产品贴牌生产。 |
智能安防产品委托生产及配套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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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具有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相应标的的产品型式试验报告或含有产品型式试验内容的检验/检测报告。 |
智能安防产品委托生产及配套服务 |
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获取开始时间:2024年06月28日20时00分00秒
获取结束时间:2024年07月05日20时0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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