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编号:RR
1.2 项目名称:玉溪市检验检测认证院实验室搬迁和设备调试项目
1.3 采购方式:谈判采购
1.4 采购预算价:¥500000.00元(伍拾万元整)
1.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6 采购内容及要求:玉溪市检验检测认证院实验室搬迁和设备调试项目包括精密仪器设备迁移、大型、通用基础设备迁移、常规试剂、通用耗材迁移、办公设备家具、试验台柜及文件档案等迁移服务。涉及玉溪市食品药品检验所、玉溪市粮食质量监测中心、玉溪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红塔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玉溪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具体内容详见第六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
1.7项目实施地点:从玉溪市食品药品检验所、玉溪市粮食质量监测中心、玉溪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红塔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搬迁至九龙工业园区办公区,玉溪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九龙工业园区办公区家具、设备、档案)由原楼层搬迁至7-11楼。以采购人实际需求为准。
1.8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50日历天内完成搬迁、安装、调试且验收合格并正常投入使用。供应商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报最短项目实施期限。
1.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供应商自行承诺):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能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售后服务,并持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
1.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提供书面承诺);
2、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提供无以上记录的承诺或书面声明(若经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查询成交候选人存在以上重大违法失信不良信用记录的,取消其成交候选人资格)。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书面承诺)。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三、获取谈判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6月28日起至2024年7月11日08:30时(北京时间);
2
截止时间:2024年7月11日09:00时(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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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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