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南京浦口城乡水务发展有限公司2024年度所需氢氧化钠、亚硫酸氢钠、柠檬酸、盐酸和聚丙烯酰胺(阳离子)采购及相关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南京浦口城乡水务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4年度所需氢氧化钠、亚硫酸氢钠、柠檬酸、盐酸和聚丙烯酰胺(阳离子)采购及相关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所投产品具有市级及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批准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氢氧化钠、亚硫酸氢钠、柠檬酸、盐酸和聚丙烯酰胺(阳离子)】的卫生许可批件;如市级及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明文规定审批权下放的,须具有该审批权限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批准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氢氧化钠、亚硫酸氢钠、柠檬酸、盐酸和聚丙烯酰胺(阳离子)】的卫生许可批件。(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第三方产品检测报告。(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的第三方产品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人为氢氧化钠、亚硫酸氢钠、盐酸、柠檬酸药剂生产厂商的,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单位为氢氧化钠、亚硫酸氢钠、盐酸、柠檬酸药剂代理商的,需提供其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投标人提供近三年(自2021年6月1日至今)的与本次招标相同(一种或多种)药剂的供货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时间以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6、投标人实际供货产品的技术参数及品牌等须与投标时一致,且供货产品要求不得低于第五章技术规格标准和要求。(提供一致性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
7、不得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投标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书原件)
9、投标人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6月28日到2024年07月03日17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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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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