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赣大井
2、项目名称:井冈山农高区食品研究院充电桩系统及监控设备采购安装项目
3、预算金额:人民币2600000元
4、最高限价:人民币233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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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采购内容 |
评分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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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井冈山农高区食品研究院充电桩系统及监控设备采购安装项目 |
充电桩 监控设备等 |
综合评标法 |
5、采购需求:
具体要求详见附件“采购需求”。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完成安装调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 特定资格要求:无;
2.2 投标人须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
2.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4 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2.5 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必须提供《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产品,如所投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的必须提供产品的认证证书扫描件或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节能产品查询窗口查询结果截图,否则按投标无效处理。
3、本项目产品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最高限价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中小企业所属行业:工业。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招标文件中涉及的“法定代表人”在前述行业中即对应为“分支机构负责人”。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6月29日至2024年7月7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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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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