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泰安市泰山区灵山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一期)施工及监理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山东隆源置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TS-G
2.2项目名称:泰安市泰山区灵山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一期)施工及监理
2.3建设地点:该项目位于龙潭路以西、丝绸街以北、灵山大街以南、致富路以东。
2.4建设概况:本项目总建筑面积118878.14㎡。其中1#-5#楼为地上11层,地下2层,建筑面积为32052.05㎡;6#、9#-11#楼为地上11层,地下2层,建筑面积为26051.14㎡;7#-8#楼为地上11层,地下2层,建筑面积为15029.9㎡;12#-14#楼为地上11层,地下2层,建筑面积18902.97㎡;地下车库建筑为25267.18㎡;配套公建楼为地上3层,建筑面积为1406.64㎡;换热站建筑面积为124.39㎡;南大门建筑面积为31.62㎡;垃圾收集点建筑面积为12.25㎡。
2.5工期要求:45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2.6质量目标:合格,符合国家有关安全及质量技术要求。
2.7招标范围:第一标段:施工图纸范围内工程的施工及保修,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第二标段:本项目施工图纸范围内施工及保修的监理服务。
2.8招标控制价:第一标段:29513.006364万元;第二标段:265.617057万元 ,监理费费率0.9%。
2.9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
3.1资格要求:
3.1.1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3.3 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 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4 投标人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二标段: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 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3.2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3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3.4投标人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公告时间: 2024年6月 29日至2024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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