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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中心区总师服务采购公告
日期:2024-06-28 收藏项目
2.项目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中心区总师服务

3.预算金额:9900000.00元

4.最高限价:无

5.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

数量

单位

简要技术需求(服务需求)

备注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中心区总师服务

1

详见招标文件。

/

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扫描件,原件备查,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须同时提供总公司授权文件且授权书载明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三家,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如联合体投标,投标人还必须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格式自定)及联合体各方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联合体投标协议》须明确牵头人,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并同时加盖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公章。)

3.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8.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o是,本项目的承接单位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由供应商在《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及监狱企业声明函》中作出声明;未提供声明函或声明函不符合“填写指引”的,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þ否。

9.投标人需具备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证书和建筑设计甲级资质证书。投标人提供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证书或建筑专业甲级资质证书或建筑设计事务所甲级资质证书可视为建筑设计甲级资质证书。如投标人为联合体,资质要求针对联合体,即联合体成员单位任意一方满足或联合体共同满足资质条件均可。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6月29日至2024年7月10日(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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