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本招标项目荣县场镇人居环境提升改造项目(新桥镇、正紫镇、东佳镇)项目监理标段(项目名称)已由荣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荣发改局【2023】1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荣县兴荣生态环境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荣县兴荣生态环境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荣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荣发改局【2023】19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荣县新桥镇、正紫镇、东佳镇。
2.2建设规模及内容:荣县场镇菜市场改造,场镇道路黑化及交安工程改造、风貌改造,建特色农产品交易中心,夜间照明工程,充电桩等配套基础设施。
2.3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建设工程的勘察期、设计期、施工准备期、施工期和缺陷责任期的监理工作,委托人有权对监理人的服务范围进行调整。
2.4监理服务期限:建设工程勘察期、设计期、施工准备期、施工期、缺陷责任期。
2.5项目总投资:47252677.63元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1个标段。
2.7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合格标准。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①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②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
☑无业绩要求。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执业证书,/(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投标单位不超过2家(含牵头单位)具有相应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组成;(2)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缴纳投标保证金、递交投标文件和合同的全面实施;(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6月29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7月19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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