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本招标项目 滨河公园环境景观改造二期工 程 (项目名称)已由 南充市顺庆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南顺发改行审〔2024]32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南充市顺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南充市顺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请登录)
2.2 建设规模:新建商业街区、街区休息棚、厕所、配套亮化工程、儿童休闲、泵道活动区、配套绿化工程、悬臂式挡土墙、儿童乐园挡土墙、道路黑化等。
2.3 项目总投资额:7500 万元
2.4计划工期:180 日历天(其中设计 30 日历天,施工 150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本标段内施工图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工作等。
2.6 标段划分:设计施工总承包一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设计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 2021年01月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 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项目投资额不低于(含)5000 万元的工程设计业绩 。
□ 施工业绩要求:近年( 年 月 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 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 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 由设计负责人兼任 ☑ 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 (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 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 (注册专业)(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 □ 设计单位 ☑ 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数量不超过 5 家;(2)联合体牵头人应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3)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缴纳、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宜;(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06月29日 00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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