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标段(项目)名称:双流西站综合开发项目6#、7#地块施工7#地块公区及批量精装修工程标段。
2.2招标主体:成都空港轨道城市发展有限公司、成都建工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3建设地点:成都市双流区黄水镇板桥社区5、6组。
2.4项目概况:双流西站综合开发项目7#地块总建筑面积为58831.04㎡,精装修总面积为24477.68㎡,其中一单元11172.78㎡,二单元1115104㎡,三单元1406 37㎡,四单元17.81㎡,地下室729.68㎡,具体详见相关附件。
2.5招标范围:双流西站综合开发项目6#、7#地块施工7#地块公区及批量精装修工程标段的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示全部内容,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公区及户内装饰工程:主要包括公区及户内装饰范围内的各项装饰分部分项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墙地砖、涂料、木作、吊顶、装饰面层等);
(2)建筑装饰安装分部:主要包括公区及户内普通电气照明及插座中的灯具、插座、开关及电线施工,卫生洁具、水电安装等,以及施工完成后的照明、插座及给排水系统的运行调试(预留预埋除外);
(3)工程施工期内准备、实施、验收过程中的各项安全文明施工及抢工等措施费用,包括且不限于夏季降温防暑、临水临电、办公住宿、防尘降噪、垃圾清运、二次精保洁、石材晶面、成品保护及看管、总包配合等;招标人有权对图纸标注不明确的细部做法在施工过程中提出要求,投标人不得拒绝。
(4)招标人可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对招标具体承包范围及内容进行调整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投标人不得提出任何索赔。
(5)本次招标其它要求详见相关附件。
2.6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现行国家、行业有关质量验收规范及图纸设计、技术标准要求,质量等级为合格标准。
2.7计划工期:总工期为26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监理单位签发开工令为准。
2.8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须具有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
3.1.2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3.1.3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
3.1.4所有投标人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
3.1.5 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6财务要求:
近3年(限定在3年以内)无亏损;
3.1.7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近年(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或正在施工或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58800平方米及以上或单项合同金额36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业绩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1个。
4.(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7月25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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