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宁波烟草智慧治理集采共享服务中心建设项目;2.招标编号:NBYC-PT********;3.项目实施地点###市;4.项目概算:118万元;最高限价:********万元;5.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验收完成,免费运维期结束。其中项目开发安装45天,试运行期3个月,免费运维期12个月;6.招标内容:以项目采购风险管理作为切入点,深入研究数字化、智能化的采购管理,推动采购运行机制高效、治理方式智慧、实现更高质量、更高效率的集中采购运营模式,全面推进采购数字化转型进程。通过引入“大模型”技术,智慧化审核标书与合同,标准化履约管控、建立质量交付评价标准体系模型、智能化巡查采购全流程,实现风险预知预控,提升流程监督、履约能力监管的风险管控能力。打造包含标书审核、标书复核、标书签发要素提取、合同起草、合同审查、合同履约要素提取、供应商专用评价等智能采购场景;以及包含采购计划管理、实施管理、履约管理、基础管理等基于采购项目全生命周期的规范、效率、效益多维度的事中预警、事后巡查的智能巡查场景。实现全地区采购项目一体管控、规范运营、全流程风控,全面提升采购管理质量与效益。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投标人资格条件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等);具备有效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其他组织登记证明文件);2.从投标截止之日起前3年(成立不足3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行为记录。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前,应通过中****网分开、单独查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的无行贿行为记录(前款允许其他组织投标时,非法人单位提供单位负责人的无行贿行为记录);3.从投标截止日起前3年(成立不足3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行政处罚);4.类似案例要求:☑无/□有,年月日以来,投标人具有合同金额万元及以上类似项目案例1例,提供合同及对应发票(至少1份)复印件,并在合同及对应发票复印件上加盖投标人公章;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其他资格要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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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招标公告:宁波烟草智慧治理集采共享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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