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内容:根据采购人要求编制《扶余市河道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划界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9月30日
预算金额:545000.00元;
最高限价:545000.00元;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供应商如是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3]19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采用不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需具备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供应商近三年(2021年、2022、2023年)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现有年限即可)或具有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须于2024年出具),并具有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纳税证明及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供应商;不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在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提供书面承诺书)。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记录网上截图。
(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01日08 时00分至 2024年07月05日 16 点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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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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