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江数据中心开放七机房改造工程项目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招标内容: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江数据中心开放七机房改造工程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卡园一路188号,本项目是为配合智能气流优化试点改造项目而实施(该试点改造不属于本次招标内容),对现有装饰和机电系统作了相应改造,内容包括:拆除工程、楼地面工程、吊顶工程、机电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最高投标限价:245万元(含税)
工期:30日历天
质量要求:满足设计及国家有关施工规范要求,工程完工一次性验收合格率100%
5、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一般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非企业性单位提供相应的有效登记证书复印件)。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当前未被列入交通银行供应商黑名单(指被交通银行作禁用或退库处理的供应商名单)(提供承诺函)。
3)投标人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当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有关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根据评标需要,在评标现场对本条款的相关要求进行网络查询核实,并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查询情况予以评判)(提供承诺函)。
4)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总则第2.4.2项和2.4.3项规定的禁止投标的情形(提供承诺函)。
5)投标人须承诺,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提供承诺函)。
6)投标人须承诺,不将本项目招标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且未经招标人事先书面批准,不将除劳务分包以外的任何工程内容进行分包;不以劳务分包的名义转包或违法分包工程(提供承诺函)。
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提供承诺函)。
8)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标。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二)特别要求:
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3)本次招标要求项目经理具备以下资质:
(1)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
(2)项目经理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3)项目经理必须在投标单位注册(提供证明材料);
(4)项目经理须无在建项目(提供承诺函)。
4)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一个单个施工合同金额不低于170万元(含税)的机房类建设或机房类改造工程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采购内容页及签章页)。
注:以上是对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6、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7、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自2024年6月28日起至2024年7月5日止,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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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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