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金额:296239.96元;
最高投标限价:296239.96元;
服务需求:具体包括但不限于清理辖区内占道物、堆放物、各类无主建筑垃圾及其它垃圾;清理僵尸车;清理毁绿种菜;对各类违法建筑进行拆除并处置;拆除无手续违规信号塔及楼顶信号接收器;拆除各类违规牌匾;修复各类建筑围挡等。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起1年;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合格标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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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等相关政策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投标人应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投标人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3.3信誉要求:拒绝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
3.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7月01日至2024年07月0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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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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