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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川区2024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山洪灾害防治项目部分和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设施维修养护部分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4-06-28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GZHY

2.项目名称:汇川区2024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山洪灾害防治项目部分和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设施维修养护部分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概算投资:316137.66元

5.最高限价:316137.66元

6.交货期及服务期:签订合同后20天内完成设施建设全部货物的生产和运输、安装调试、平台系统接入初步验收完毕,进入试运行。

7.交货地点及服务地点:详见防治项目建设内容。

8.采购需求:签订合同后20天内完成设施建设全部货物的生产和运输、安装调试、平台系统接入初步验收完毕,进入试运行。

标项名称:汇川区2024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山洪灾害防治项目部分和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设施维修养护部分项目

9.防治项目建设内容:

1.视频监控部分

分别在泗渡镇幸福村幸福河沿线安装2台黑光水尺球,在板桥镇板桥村高坎组和娄山社区亮石河金钟人家段各安装1台黑光水尺球,用于监测监控河道及山洪沟实时水情和工情变化。

2.雨量监测部分

分别在泗渡镇幸福村小学、板桥镇板桥村高坎组和娄山社区亮石河金钟人家河段各安装雨量监测设备1套(翻斗式雨量计、RTU遥测终端),用于监测实时降雨情况,为预报预警、启动应急预案和人员转移提供相关技术依据。

3.河道水位、流速流量监测部分

分别在泗渡镇幸福村幸福河、板桥镇娄山社区亮石河金钟人家段各安装1套流速流量监测设备(雷达流量计、RTU遥测终端),用于监测幸福河、亮石河河水流速、水位、瞬时流量和累计水量。

4.警示标识标牌部分

分别在泗渡镇幸福村、板桥镇板桥村高坎组和娄山社区亮石河金钟人家段安装山洪灾害危险区责任人公示牌和警示牌各1块;在泗渡镇幸福村安装4块转移路线指示牌,在板桥镇板桥村高坎组安装3块转移路线指示牌、娄山社区亮石河金钟人家段安装4块转移路线指示牌;在泗渡镇幸福村4个临时安置点各安装1块山洪灾害防御避灾安置点标识牌,在板桥镇板桥村高坎组3个临时安置点和娄山社区亮石河金钟人家2个临时安置点各安装1块山洪灾害防御避灾安置点标识牌。

5.河道清淤部分

对泗渡镇幸福村幸福河部分淤塞较严重断面进行清淤及两岸植被清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2)若为事业单位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3)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4)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

注:①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应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代表为非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应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提供其中任意一项:(1)可提供2022年以来任意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2)也可提供供应商内部的2022年以来任意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报表附注);(3)也可提供截止至提交首次投标文件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4)供应商注册时间截止至提交首次投标文件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工商管理部门备案的公司章程(复印件);(5)供应商若为个体工商户或自然人时,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③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自行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④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自行提供声明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本项目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较大数额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财政部关于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执行),“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供应商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提供查询记录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截图须体现查询时间(查询时间为:下载采购文件之日至开标前一天的任意时间))。

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本项目资格审查时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对投标人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并将查询记录截图存档。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本项目将被拒绝。

(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前期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除能源、金融、通信、保险等相关的特殊行业分公司外,其余行业分公司参与响应须取得总公司授权(分支机构或分公司参与的,须提供总公司授权书,并注明相关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相关证件在年检期间或者无法提供的,可提供由发证机关出具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 7 月 1 日至2024年 7 月 5 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售价: 500 元人民币 (含电子文档)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 2024 年 7 月 10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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