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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至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周至县餐厨厨余垃圾收集运输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4-06-28 收藏项目
项目名称:周至县餐厨厨余垃圾收集运输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486,449.8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周至县餐厨厨余垃圾收集运输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486,449.8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486,449.8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垃圾处理服务 餐厨厨余垃圾收集运输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486,449.80 1,486,449.8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周至县餐厨厨余垃圾收集运输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74号);(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5)《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6)《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7)《关于落实降低企业杠杆率税收支持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25号;(8)《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9)《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10)《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11)《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12)《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13)《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4)《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16)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周至县餐厨厨余垃圾收集运输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与采购人不存在利害关系: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开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2)投标人合法身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在资格证明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28日至2024年07月05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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