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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阳县县城周边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程监理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4-06-28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泾阳县县城周边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程监理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90,5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泾阳县县城周边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程监理):

合同包预算金额:690,5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690,5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工程监理服务

690500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690,500.00

690,5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监理服务期:6个月(同开工时间,具体以开工日期为准)质量缺陷服务期为验收合格后12个月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泾阳县县城周边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程监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须为中小企业方可参加本项目磋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泾阳县县城周边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程监理)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相应证明文件,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文件;(2)、具备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年检合格;(3)、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拟任项目总监须具备市政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证。(4)、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提供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提供基本存款账号编号;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5)、税收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近1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近1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7)、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参加投标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中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信息相符;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提供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8)、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9)、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10)、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01日至2024年07月05日,每天上午08: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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