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招标项目名称:皖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药物浓度分析仪(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及配套试剂耗材采购项目
1.2 招标招标编号:(请登录)
1.3 资金来源:自筹
2. 招标范围
2.1 货物需求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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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最高限价(控制价)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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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药物浓度分析仪(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 |
1台 |
5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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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配套试剂耗材 |
1批,详见招标文件 |
92674元/年 |
采购期五年 |
说明:(1)本项目为单标段,投标人须对上述招标产品列表中所有品目进行投标,不得缺漏项。
(2)本次招标范围包括招标设备的供货、包装运输(包括装卸至指定地点)、保险、安装(或组装)、检测、验收、培训、税金、技术服务、售后服务等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产品依法应纳入医疗器械管理时,须满足以下条件:
①投标产品制造商在中国关境内时,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适用第二类和第三类医疗器械)。
②经销/代理商投标时,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适用第三类医疗器械)。
③投标产品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适用第二类和第三类医疗器械)。
④投标产品纳入备案管理时,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承诺在合同签订前提供所投产品的备案证明材料,若未按规定提供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3.3 经销/代理商投标时,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承诺在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后10日内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也可由制造商的中国销售公司或产品全国总代理公司或区域代理公司出具,但须同时提供能证明出具授权的单位具有相应合法代理身份的有效证明)针对本次投标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函)。若未按规定提供授权函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其他要求: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开标当日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4年6月28日至2024年7月4日17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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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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