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1.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石狮市医院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 竞争性磋商 方式组织心电图机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1.项目名称:心电图机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请登录)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1100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110000.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1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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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的名称 |
标的金额 (元)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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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心电图机采购项目 |
110000.00 |
5 |
台 |
工业 |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预留比例:100%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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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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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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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
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供应商应符合以下规定: ①供应商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书》(进口产品除外);供应商为经销商的,投标货物若属于二类医疗器械,也可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的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一类医疗器械,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应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注:供应商所提供的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6、自本磋商公告发出之日起至2024年7月3日(3个工作日)止,为磋商文件公告届满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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