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JLJ
2.项目名称:延边大学附属医院(延边医院)零星塑胶地板工程施工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22万元/年
5.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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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的名称 |
标段划分 |
供货地点 |
采购范围 |
质量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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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延边大学附属医院(延边医院)零星塑胶地板工程施工采购项目 |
1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塑胶地板维修,包括拆除、供货、安装、清运、维修等(具体详见第五章技术标准和采购人要求) |
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合格标准,同时满足本项目技术标准和采购人要求。 |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能力。
(2)近年度(2023年度)财务状况良好。
(3)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磋商,否则均按废标处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磋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磋商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磋商。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磋商均无效(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5)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6)供应商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网络截图)。
(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磋商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本次磋商(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7月5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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