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招标编号:ZYT
3、项目概述:
预估每辆叉车维修费2万元/年,总费用预估18万元/年(含人工费、配件费、交通费、税收等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不承诺满额执行,其中寄递邮政账预估12万元,寄递速递账预估6万元。
注:(1)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维修配件折扣为100%。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4、服务期限:两年
5、招标内容:
上海市邮区中心现有叉车9辆,主要用于通信生产过程中的设备维修、后勤保障和邮件,物资等搬运场景。为确保叉车正常运行,现提出对叉车维修服务项目进行采购。
6、★投标人资格条件:
6.1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6.2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6.3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企业;
6.4投标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函。
6.5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无重大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相关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
6.6投标人须承诺所投产品是全新正品,若因产品质量问题(如非原厂、非全新等)导致采购人发生损失的,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损失,投标人应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6.7叉车属于特种设备,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投标人必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场内专用机动车辆修理,许可子项目为机动工业车辆(叉车),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6.9投标人在近三年内参与上海邮政及下属机构招标项目中无以下记录:因自身原因放弃采购项目中标的、因自身原因违约或中止合同的,应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7、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7.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4年06月27日8:30至2024年07月04日17:00
7.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伍佰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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