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招标项目阿克塞县水资源综合利用建设项目,已由阿克塞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阿发改投〔2024〕14号文件和阿克塞县农业农村和水务局以阿农水发〔2024〕63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专债及地方筹措解决。项目法人和招标人为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水利工程建设服务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建设内容: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调蓄水池连通工程和输水明渠工程两部分。调蓄水池连通工程包括连通主管道8.05km、红柳湾村调蓄水库分水支管4.65km、管道附属建筑物及已建水库进出水建筑物自动化改造;输水明渠工程包括6.04km输水渠道、渠道建筑物、渠旁运维管理道路及配套防风固沙林等。
(2)工程规模:项目建设规模工程等别为IV等,工程规模为小(1)型;新建连通管道(主管)流量分段采用0.58m³/s和0.22m³/s,支管流量0.22m³/s,输水明渠流量4.4m³/s。
2.2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7月25日
计划完工日期:2024年12月30日
计划总工期:159日历天
2.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
2.4招标范围:阿克塞县水资源综合利用建设项目的施工、试运行等全过程工程服务工作;
2.5质量标准:合格及合格以上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信誉良好;近3年(2021年-2023年)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21至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2本项目投标人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3.3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项目经理须持有注册在本企业的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参与本工程建设的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须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
3.4拟派驻现场的所有施工人员须为投标单位注册在职人员(提供该人员在该企业2024年1月至6月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印章)的扫描件附项目班子成员(含身份证号)社保花名册(加盖社保部门印章和投标单位印章),已退休人员必须提供退休证书。
3.5参与本项目工程建设的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须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各投标单位特别注意:凡在投标文件中所列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若中标,在施工过程中不得随意更换,上述人员若不能进场履职,项目法人将解除合同,特殊原因需变动的,须经招标人批准后方可替换,否则,对投标单位将按出借、借用资质等违法行为严肃处理);其它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在已中标的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在工程未完工前,不允许在本项目中担任任何职务。
3.6凡由行业主管部门公布禁止参加建设工程投标在期限内的单位(企业)、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失信黑名单、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失信黑名单的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以上网站或平台查询结果截图或下载的报告资料为准)。
3.7投标人近两年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发生,需提供《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作为投标文件内容之一,承诺书模板可在酒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专区下载。各投标企业自行下载填写并加盖公章后将原件的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放入投标文件。投标单位中标后7日内须在阿克塞县开设农民工工资专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3.8本项目投标人近三年在工程建设中出现重大以上质量、安全事故或在合同履约方面存在严重不良信息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3.9本项目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须亲笔签署投标承诺书及依法缴纳社会养老保险金承诺书。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确因上述不正当手段骗取中标的,一经查实有上述情况,将取消中标资格并上报有关部门进行严肃处理。同时,接受参与本项目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以及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和举报。
3.1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12本次开评标不提交资质原件:实行投标人承诺制,承诺书需装入投标文件。由投标人对所提供材料和人员资质等情况的真实性进行承诺。若在招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取消投标资格,同时,将该投标人计入失信人员名单并进行网上通报,限制其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于2024年7月3日17时00分。
5、网上开标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7月19日09时00分
5.2网上开标时间:2024年7月19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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