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概况 |
| 赤峰柴胡栏子黄金矿业有限公司井下充填工程、+500m标高及以上采掘工程已由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矿业管理分公司审批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赤峰柴胡栏子黄金矿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
| 二、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名称:赤峰柴胡栏子黄金矿业有限公司井下充填工程、+500m标高及以上采掘工程 |
| 2、项目类别:工程类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采购内容:井下所有中段充填工程(+140m标高以上)、+500m标高及以上的掘进、采矿、铲装、支护、运输、管线架设及拆除、设备设施安装、零星辅助工程等,掘进量约9万自然米(约36万立方米),采矿量约48万吨,充填量约39.5万立方米,支护锚杆约49万根、锚网约25万平方米、穿带约13万根。生产设备设施安装包含但不限于振动放矿机、溜井格筛、道轨、枕木、电缆等设备设施安装,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其他组织,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安全生产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矿业工程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必须为电子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无其他在建项目且中标后不兼职其他项目,须提供本单位近6个月连续缴纳养老保险证明;
4.投标人近五年(2019年6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至少有一个承担过的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指的是单个合同金额在5000万元及以上非煤矿山采掘工程【若业绩合同未载明合同总金额,可另外提供累计金额满足以上业绩要求的项目竣工结算报告或发包人出具的项目结算证明----以上两项证明材料均需加盖发包人单位公章 】);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仅限其中一家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可登录“企查查”、“天眼查”等网站选取相应内容截图证明);
6.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近三年度(自2020年至2023年任意连续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应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材料(近年成立的新公司根据实际成立时间提供);
7.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6月1日至今)无重大安全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的书面说明;
8.投标人须出具无商业贿赂及无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承诺书;
9.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活动;
10.投标人中标后须按工程所在地规定为本项目办理相关备案手续承诺书;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四、采购文件领取 |
| 1、采购文件领取方式:(请登录) |
| 2、采购文件领取截止时间:2024-07-04 17: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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