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概况:对中国电信宁夏公司全区在网运行机房专用空调备件进行采购,预算金额为60万元(不含税)/67.8万元(含税)。
1.2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
1.2.1 采购内容:全区机房专用空调备件,包括压缩机、空调显示屏、隔离开关、风扇电机等物资。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1.2.2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2.3框架协议有效期: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壹年(在合同有效期内的任一时点,如订单总金额已达到框架金额上限,则该合同自动终止。若框架协议有效期结束后,框架金额尚未执行完成,经双方协商同意,可延期执行)。
1.2.4 质保期:自产品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1.2.5供货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具体由比选人指定。
1.2.6质量标准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行业、本项目技术规范书的相关质量标准。
……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最高限价为基准价折扣100%,参选人的报价超过此最高限价,其参选将被否决。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
2.1.2参选人承诺能够开具符合国家税率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承诺书;
2.1.3参选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参选截止之日具备至少1例同类项目业绩,须提供相应合同证明文件;
注:①如为单项合同,时间和金额以合同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必须涵括合同金额、合同实施内容、合同签章页);②如为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必须涵括合同金额、合同实施内容、合同签章页)和实际执行订单,时间以订单生成时间为准,金额以实际订单为准,如订单未体现时间和金额,该业绩不予认可;
2.1.4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1.5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参选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参选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参选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参选产品资格要求: / 。
2.4参选产品制造商资格要求: / 。
2.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6月27日16时00分至2024年07月01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 07月 04 日 8时3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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