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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未央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所国家卫生监督“双随机”第三方监测委托业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4-06-27 收藏项目
项目名称:国家卫生监督“双随机”第三方监测委托业务(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9,099.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于2024年10月15日前结束,乙方在签收样品当日起20个工作日内,须向甲方提交该批次样品检测报告。对特殊、涉案样品的检验,3天出结果,7天出报告。

采购包2:于2024年10月15日前结束,乙方在签收样品当日起20个工作日内,须向甲方提交该批次样品检测报告。对特殊、涉案样品的检验,3天出结果,7天出报告。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餐饮具消毒)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合同包2(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餐饮具消毒)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须出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2)提供中国计量认证(CMA)认证证书及其完整项目列表。

(3)仅限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财库〔2020〕46 号)条件的中小企业参与,投标人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真实性负责。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合同包2(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须出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提供中国计量认证(CMA)认证证书及其完整项目列表。

(3)仅限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财库〔2020〕46 号)条件的中小企业参与,投标人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真实性负责。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28日至2024年07月04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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