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石化转型升级项目VOC治理设施采购三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60万吨/年苯乙烯装置、化肥厂小总体,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VOC治理设施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招标项目60万吨/年苯乙烯装置、化肥厂小总体,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VOC治理设施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2招标范围:VOC治理设施,详见MR
2.3技术要求:详见技术方案
2.4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个5 月
2.5质保期:设备验收合格投用后12个月
2.6交货地点:吉林石化化肥厂装置现场
2.7最高投标限价:758.36万元(含税价格)
2.8报价方式及组成:投标报价为总价报价,需含13%增值税、全部运费及杂费、产品包装费、现场服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数字化平台交付费用。
2.9价款支付方式和时间:合同生效后付30%预付款(等额保函);在安装调试完毕,采取单机测试、系统标定等方式,由使用工厂经过性能考核并达到技术附件的指标要求,最终验收合格后(包含数字化平台交付验收合格、依据工厂出具的使用说明或考核报告),支付合同价款的60%;合同价款的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若无质量问题予以支付。(注:如果合同金额低于500万,不支付预付款)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资质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投标人应提供以下资质证件的原件扫描件: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或其协作单位应取得并提供特种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压力管道元件)、相应等级的国家特种设备证书(如需配套钢瓶、压力容器等),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原件或其复印件/扫描件。
2.业绩要求:
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2019年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定日期为准),在中国境内石油化工、煤化工行业的生产装置、有机物料罐区或装卸车辅助装置的VOCs有机废气采用“压缩吸收+膜分离”工艺,处理能力≥1000m³、运行压力(吸收塔、膜系统)≥0.5MPa、连续稳定运行1年及以上的良好在用撬装处理设施业绩1套及以上。要求提供有效销售合同及对应的增值税发票扫描件(如合同内容无法体现技术参数,须提供技术协议等相关技术附件关键页扫描件)、提供相关可考察的业绩证明(提供业绩明细表,至少包括序号、产品名称、品种、规格、数量、投用时间、目前状态、用户名称、用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业绩可核实。
3.财务要求: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近三年(2020-2022年)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4.信誉要求:
4.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2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3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4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6-28 10:00:00至2024-07-05 11:00:00(北京时间,下同)购买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 2024-07-19 08:00:00……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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