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扬州市第一人民医院西区健康管理中心A区导视标识及文化墙设计制作安装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JSD
二、招标项目简介
1.扬州市第一人民医院西区健康管理中心A区导视标识及文化墙设计制作安装采购项目
2.项目预算:21.46万元。各供应商报价不得高出采购预算,否则作废标处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投标函(原件)
1.2★资格声明(原件)
1.3★被授权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1.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1.6★与第1.5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1.7★投标人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1.8★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和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自本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前“信用中国”网站的信用信息报告并加盖供应商的盖章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记录的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注一: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中均须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上述打★号为必备项,若有缺失,将导致投标被拒绝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上述未打★号为备查项,若缺项,则投标文件仍然有效,但将影响评分结果。
注二:法人的分支机构由于其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因有行业特殊情况,可以分支机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
注三:若供应商为新成立公司不能提供上述5-6三项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事业法人等非企业法人,则无需提供上述5-7项。
2.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2.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2 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投标文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6月28日至2024年7月2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2:00至5: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yue@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