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开发区人行道改造工程(二期)监理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3.0924万元
最高限价:53.0924万元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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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是否设置最高限价 |
预算(万元) |
最高限价(万元) |
采购目录 |
采购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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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包 |
否 |
53.0924 |
53.0924 |
其他工程管理服务 |
对开发区人行道改造工程(二期)监理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工程竣工验收、维修阶段等的全过程监理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2、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4、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证明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相关证件;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具有工程监理综合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须提供证书;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任一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2024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3年或2024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函(截至响应文件开启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27日到 2024年07月04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7月0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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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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