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东莞市桥头医院职工宿舍修缮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9.301067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9.301067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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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最高限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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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
东莞市桥头医院职工宿舍修缮工程 |
1项 |
请参阅第三章《用户需求书》 |
¥993,010.67 |
合同履行期限:完工期:签订合同后90天内完工并通过验收合格;质保期:本项目质保期为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其中卫生间、外墙、窗台的防水保修为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五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中小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的政策划分标准(建筑业)【注:1、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磋商响应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磋商响应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3)本项目不接受分公司投标(响应)。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响应)。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27日 至 2024年07月04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7月08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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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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